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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弘扬高尚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激发广大教职工“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决定开展第六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通过开展树榜样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广大教育工作者潜心育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激励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向先进典型学习,争当好老师。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面向一线。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民主推荐,严格考核,保证选拔推荐和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策划、组织、协调、推选和评选工作。
主任委员:仉建涛 张永胜
副主任委员:郑 敏(常务) 高新战 段其旺 程保国 张东初 杜建松
委 员:司 莉 李淮嵩 张学栋 王曼琳 张传霞 李开辉 武仙鹤 王志勇 杜宗现 胡 杰 张 澎 朱 媛 王文璐 茹佳佳
评委会根据工作分为两个工作组:
评选组:郑 敏 张东初 杜建松 司 莉 李淮嵩 张学栋 王曼琳
推荐组:张传霞 李开辉 武仙鹤 王志勇 杜宗现 胡 杰 张 澎 朱 媛 王文璐 茹佳佳
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郑 敏(兼)
办公室副主任:杜建松(常务) 李淮嵩 王曼琳
办公室成员:张天雷 刘桂亮 高宇峰
四、评选范围
1.全校在编在岗,且工作满两年的教职员工;
2.任职期间可重复参加评选。
五、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过硬,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崇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重
视个人思想道德修养、作风正派,知荣知耻,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身作则。
3.师能突出,业务精湛。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乐于奉献,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5.任职期间2次以上考核优秀(3年内),且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通报批评及考核不合格。
6.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或其它方面有重大突出贡献,具有广泛社会
影响力者,优先推荐。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工会推荐:从即日起至6月8日。以个人自荐、分工会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个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至少推荐2名。推荐人所在工会领导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于6月8日18:00之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报送至张天雷老师处,注:疫情期间推荐资料由各分工会主席以分工会为单位统一发送,视其为经过分工会讨论研究的结果。
(二)确定候选人:6月12日,评委会评选组将结合能力业绩、师风师德等综合情况对各分工会推荐人选进行评价筛选,确定10位候选人。
计分方法:评选组委员对候选人进行排名,换算分值方式为排名名次之间相差一分,例:第一名100分,第二名与第一名相差一分即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将每个人得分相加除以评分人数获得最后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得分相同则按照评分排名靠前多者优先入围。
(三)网络投票:6月22日至6月26日在学校主页网上对10位候选人进行先进事迹宣传,并号召全体师生在官方微信平台公开投票,投票截至6月26日24时。
(四)评选活动:6月末将10名入围教师事迹通过结合前期得分(70%)、网上投票(30%)的方式进行评定,最终确定3名“我心中的好老师”,并予以表彰,同时颁发7名“我心中的好老师”入围奖。
七、表彰奖励
“我心中的好老师”的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一)学校下发红头文件,对获奖人员进行全校表彰。
(二)对3名获奖教师及7名入围奖教师颁发证书,并对3名获奖教师每人奖励5000元、7名入围奖教师每人1000元的物质奖励。
(三)10名教师若参加第二年的评选,可在候选人评选阶段增加相应分数,3名获奖教师增加2分,7名入围教师增加1分。
(四)累计3年被评为“我心中的好老师”的教职工,将晋升为我校“金牌教师”,学校将对其进行专项奖励。
(五)学校广泛宣传“我心中的好老师”的先进事迹,其事迹和获奖情况将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获得校级“我心中的好老师”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省、市级“优秀教师”或其他同类先进评选的候选人,优先推荐国外、校外学习,优先推荐参加省工会先进劳模疗养。
八、 附则
(一)“我心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获得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1.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
2.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发生教学事故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本办法由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