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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章程

作者:校工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30 10:03:13
来源:校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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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

第二条  协会宗旨:团结组织全校教职工瑜伽健身爱好者,积极开展瑜伽健身活动,组织校内交流,开展校内活动,提高技艺,陶冶情操,外增体质,内增素质。

第三条  协会性质: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以下简称瑜伽协会),是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由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性的业余群众组织。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入会条件:

1.本校在职教职工;

2.热爱瑜伽健身活动,有提高身体素质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遵守《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管理;

4.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入会程序:申请者填写《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入会申请表》,经协会管理机构考察合格后成为正式会员,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与本协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享有自由退出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章程》;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声誉;

3.协会会员之间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

第八条  会员资格管理:

1.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会员,在征得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后,协会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2.会员资格取消后,将不再享有会员权利。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九条  协会活动:

1.协会定期于每周二、周四组织瑜伽健身活动,每周一、周三、周五组织自由训练或有氧操跟练活动。

2.活动时间及地点:周一至周五中午12:50-13:50,健行馆瑜伽馆或二楼综合馆

第十条  活动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的会员请于活动开始前在值班人员处签到;

2.建议穿着便于开展瑜伽运动的服装;

3.协会提供活动场地并备有一定数量的瑜伽垫,同时鼓励会员自备瑜伽垫及其他活动用品;

4.注意保持活动场地的清洁及公共设备、器械的完好;

5.协会活动在不影响会员日常工作的前提下适时开展;

6.始终秉持“安全第一”的活动原则,守住安全运动的底线。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一条  瑜伽协会管理机构成员职位设置:

1.名誉会长:代表协会形象,主持商会重大会议或决议并监督实施,必要时发挥调解会员间纠纷矛盾,化解协会危机的重要作用;

2.会长:协会最高领导,领导管理机构成员开展工作;

3.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4.秘书长:全面负责协会的各项联络、管理工作;

5.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以上职位具体人选可通过主管部门聘请、提名或协会民主选举等形式产生。

第十三条  协会管理机构职责:

1. 接受校工会的管理,配合校工会完成常规协会管理工作;

2. 负责协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3. 负责组织协会活动、协会日常事务管理及协会会员管理工作。

 

第五章 经费制度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来源主要由社会力量赞助拨款

第十五条  瑜伽教练课时费由教务处“第二课堂”专项经费提供;

第十六条  协会鼓励会员积极借助社会力量筹集经费;

第十七条  经费使用按照中原科技学院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校工会批准实行,由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协会管理机构在必要时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并予以实施。

 

 

中原科技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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